等你来报名!瓮江镇2023年度最美“文明家庭”“平安家庭”“绿色家庭”“书香家庭”“清廉家庭”评选活动开始啦!
2023-09-08 11:41:3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瓮江镇党建办 | 编辑:湛愿好 | 作者:曹双菊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936


     指导思想: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建设重要论述,按照镇党委2023年基层党建“135”工作思路,坚持以党建带创建,引领全镇广大家庭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培育时代新风新貌,凝聚起建设“恺然故里、美好瓮江”的家庭磅礴力量。


· 评选时间 ·



2023年9月8日至9月18日


· 评选方式 ·



     凡瓮江籍或在瓮江镇工作的个人或家庭,均可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,以组织推荐、个人自荐、他人互荐等形式,报名参加“最美家庭”系列评选活动。


· 评选名额 ·



     评选名额不设限,具体评定对象,以实事求是为原则,优中选优。


· 评选类型条件 ·



· 主要评选以下5个方面的典型最美家庭 ·

     1.最美“文明家庭”。家庭成员在爱国守法、遵德守礼、平等和谐、敬业诚信、家教良好、家风淳朴、绿色节俭、热心公益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、特色鲜明,在传扬好家风、践行家庭美德、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获得较高的社会认同和赞誉,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。(如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活动,孝老敬亲等模范家庭。

    2.最美“平安家庭”。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,在日常生活中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自然灾害、防交通事故等知识宣传。家庭成员,无非正常上访、无治安刑事案件、无矛盾纠纷、无非法宗教信仰活动、无信用不良记录,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,辖区范围内矛盾纠纷化解,促进家庭和睦,邻里和谐,为辖区范围内平安建设工作作出贡献。(如:积极参加矛盾纠纷的化解,主动协助村级完善基层治理的家庭。)

     3.最美“绿色家庭”。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各类绿色环保公益活动,维护公众环境,带头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,居家环境整洁,清理无序堆放和随意悬挂物品,清理房前屋后畜禽粪污和垃圾,自觉践行生活垃圾分类,栽植花卉树木,促进居室美化、庭院绿化、房前屋后净化。(如:家庭环境卫生好、房前屋后美,支持人居环境整治工作、环保意识强的家庭。

     4.最美“书香家庭”。围绕“书香家庭”建设,保持终身学习的理念,营造良好的家庭阅读氛围,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类学习阅读活动,喜好读书、善于利用社会信息资源支持家庭学习,能将获取的知识应用于本职工作和社会实践。爱读书、重视教育,尤其是在子女教育方面表现突出的家庭

     5.最美“清廉家庭”。镇机关、各部门、各村(居)党员干部围绕清廉单元建设,抓好党员干部家风建设,重点选树带头廉洁治家、涵育清廉家风的家庭典型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民风。(如主要针对在清廉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家庭

     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和推荐为“最美家庭”:

(一)家庭成员违法违纪。

(二)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。

(三)家庭成员参与“黄、赌、毒”。

(四)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。

(五)家庭成员在文明、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。

(六)发生家庭暴力事件。

(七)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。

(八)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。


· 评选办法 ·



     1.推荐申报。推荐评选的家庭请填写《瓮江镇“最美家庭”推荐表》(见附件),于2023年9月19日前,将推荐表报送至镇党建办公室。发送到联系人:曹双菊;联系电话:13974002830邮箱:450205490@qq.com

附件  瓮江镇“最美家庭”推荐表.docx

     2.审核评选。镇党委将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家庭进行初审,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“最美家庭”候选者,再召开党政班子会议,对通过初审的家庭进行复审,初步确定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。

     3.表彰奖励。公示结束后,以党委名义印发表彰文件,并举办瓮江镇“最美家庭”系列评选颁奖典礼,对获评“最美家庭”称号的家庭予以隆重表彰宣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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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瓮江镇党建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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